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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女竟是惯窃!长发飘飘面容白净,1家店偷4次!被抓现行,刑期恐翻倍…(图)

12小时前 来源: 旧金山华人生活 原文链接 评论0条

橙县托斯汀(Tustin)警方12日发文称,经过群众举报,逮捕了一名尔湾(Irvine)女性居民,她涉嫌在同一家运动品店的不同时段进行了四次盗窃。

这名女子名为曾*(* Tseng,音译),华人姓氏。警方在Instagram(IG)透露,她在托斯汀Marketplace的运动品店REI企图第四次行窃时被抓现行。

根据警方提供的作案照片,这名女子长发飘飘,身材苗条,面容白净,完全看不出是窃贼。警方说:“曾在当天(12日)返回REI第四次行窃,但在离开时被认出。警方在Marketplace逮捕了她,她以四次盗窃被落案。”

华女竟是惯窃!长发飘飘面容白净,1家店偷4次!被抓现行,刑期恐翻倍…(图) - 1

六天前,托斯汀警方在IG发文,曾在去年11月至今年2月期间,在不同时段于托斯汀Marketplace的REI分别行窃三次。她开一辆白色特斯拉车。警方向民众征集线索。

根据加州现行法律,盗窃罪的判罚根据盗窃金额以及犯下的次数决定。

对于盗窃价值在950元及以下的,被认为是小偷(petty theft),为轻罪,处以最高六个月县监狱监禁以及/或是最高1000元罚款;对于价值超过950元的盗窃案,为大盗窃(grand theft),可以被指控以轻罪(最高一年县监狱监禁)或重罪(16个月或2年或3年州监狱监禁)。

在本案中,曾曾四次进行盗窃,根据加州“三振出局”法,恐将面临更严厉惩罚,刑期可能会翻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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